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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度住建领域涉企行征检查计划

来源:甘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3-11 16:16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监管、精准高效、服务优先、无事不扰原则,全面落实计划管理、频次上限、“双随机、一公开”、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工作要求,严控无计划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推行非现场监管与联合检查模式,统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招投标、城市管理三大领域检查工作,统一检查规范、频次管理和工作流程,实现监管全覆盖、效能大提升,切实维护住建领域市场秩序,护航县域住建领域企业和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主体与范围

(一)实施主体

甘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实施,由局属甘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甘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甘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分别具体执行对应领域检查工作。

(二)检查范围

县域内所有在建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县域内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及相关从业主体;县域内从事市容、户外广告、建筑垃圾运输、油烟排放、噪声污染、占道经营等城管领域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相关经营主体。

三、分领域检查工作要点

(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领域强化宣传培训:组织参建单位学习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法规政策,推动安全生产、扬尘治理人人参与、时时防控。夯实监管基础:严格监督程序和资料管理,100%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和永久性标牌设置,加大质量安全手册落实力度。深化专项工作:建立南关、北关2个三级网格,鳖盖峁等4个四级网格的施工网格化管理;开展房屋市政项目重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重点整治深基坑、脚手架等关键部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分级管控,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验收四到位;强化现场消防、危大工程专家论证、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治理;100%落实安责险、实名制打卡;加强防汛24小时带班应急值守;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安装监测设备、悬挂红黄绿牌;整治检测市场八类虚假检测行为,确保检测数据真实。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领域强化宣传培训:组织招投标各方主体学习招投标法律法规、电子招投标、信用监管等政策,推动依法招标、规范操作、阳光透明。夯实监管基础:严格招投标备案、开评标监督、合同备案及档案管理,100%落实招投标全过程终身责任和档案归档,加大招投标标准化手册、负面清单落实力度。深化专项工作:开展招投标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重点打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行为;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强化评标专家现场管理;100%落实电子招投标全流程应用、不见面开标、人员信息登记;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治理和信用评价;限时办结投诉举报,件件有回音;清理招投标领域隐性壁垒和歧视性条款;规范保证金管理,打击违规收取、逾期不退等行为;开展标后履约专项治理,严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问题。

(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

聚焦市容环境卫生与户外广告、建筑垃圾运输、餐饮油烟排放、噪声污染、建筑施工许可五大事项,严格依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开展监管,重点核查许可合规性、经营规范性、污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经营主体和施工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和建设活动。

四、分领域执法检查计划与频次

(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年度检查频次上限4次,每季度1次,结合节点管控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各季度重点如下:

第一季度:召开年度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开展节前停工、节后复工等安全检查;排查冬季施工质量隐患,核查复工后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专项方案编制审批验收等情况。

第二季度:以安全隐患整改、扬尘防治为重点开展文明施工专项检查;6月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专项检查,召开半年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重点检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混凝土结构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防高坠等工作落实情况。

第三季度:针对性开展安全质量培训;落实夏季高温防暑降温措施;开展汛期专项检查,重点防范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事故,核查脚手架、施工用电、高支模等关键环节安全管控及人员履职情况。

第四季度:加强国庆期间工地管理,督促人员在岗履职;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开展冬季施工及停工专项检查,重点落实防寒、防滑、防火、防风、防触电等措施和混凝土保温、施工现场防护要求。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检查

年度检查频次上限4次,每季度1次;结合行业整治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各季度重点如下:

第一季度:召开年度招投标监管工作会议;规范节前节后招投标程序;检查依法必招项目应招尽招、招标核准备案、招标文件编制审批、关键岗位人员履职等情况。

第二季度:以营商环境提升、隐性壁垒清理、保证金规范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6月结合诚信建设开展专项检查,召开半年度招投标形势分析会;重点检查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专家履职、电子招投标应用、围串标异常行为等情况。

第三季度:开展招投标业务专题培训;开展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重点排查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量身定制条款、评标不公、违法代理等问题。

第四季度:加强国庆期间招投标活动管理;推进“招投标规范化示范项目”创建;开展冬季招投标、年度问题整改、档案管理、标后履约专项检查,做好整改闭环、档案归集和信用惩戒落实工作。

(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检查同一企业/单位/个体/工地年度检查频次上限为6次(投诉案件除外),按事项分时段开展重点监管和双随机抽查,具体安排如下:

市容环境卫生与户外广告:3-4月、6-7月、9-10月检查,重点核查许可、门头牌匾、占道经营等情况。

建筑垃圾/土方/渣土运输:4-5月、7-8月重点监管,核查运输规范、扬尘管控、车辆冲洗等情况。

餐饮油烟排放:1-2月、4-5月双随机抽查,7-8月重点监管,核查油烟检测、油泥污染治理等情况。

噪声污染:6-7月重点监管,10-11月常规检查,核查室外音响、喇叭违规使用等情况。

建筑施工许可:3-4月重点监管,7-8月常规检查,核查施工许可取得及合规建设情况。

五、统一执法检查方式

全局涉企行政检查统一采取节点性检查、日常巡查和季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招投标突出问题整治、城市管理领域专项行动,有重点、有步骤开展督促检查;同时严格落实:非现场优先,能通过视频监控、资料线上报送、部门信息共享核查的,不开展现场检查;联合检查:对交叉涉及的企业和工地,整合三大领域检查事项,推行“综合查一次”,减少上门次数;分类管控:对投诉举报、存在违法违规线索的主体,增加检查频次,强化精准监管。

六、统一工作规范与流程

(一)工作规范

计划管控:所有涉企检查全部纳入本计划,无计划一律不检查;临时检查严格审批,紧急检查事后补备案。“双随机、一公开”:依托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选派执法人员,确保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扫码入企:现场检查前必须先扫码、后检查,全程留痕,企业可对检查工作评价反馈。频次刚性:严格执行各领域年度检查频次上限,同一事项不重复检查,同一企业当月不重复上门。全程留痕:执法检查全程音像记录,填写检查表并由被检查主体签字确认,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

(二)工作流程

制定方案:各执行单位按季度分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事项、人员、时限、判定标准;事前告知:除投诉举报、紧急核查外,检查前3个工作日通知被检查主体,告知检查时间、内容和配合要求;亮证执法: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与检查码,告知检查依据、内容及被检查主体的权利义务;现场核查:按检查标准开展核查,全程音像记录,如实填写检查表,由被检查主体签字确认;结果处置:轻微问题首违不罚、责令限期整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所有整改事项跟踪复查,实现闭环管理;归档公示:及时整理检查资料、音像记录、整改台账归档,检查结果按规定在指定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局级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三大领域检查工作,邀请法制机构对检查计划、执法流程、处罚决定等进行全程审核把关,确保涉企检查工作合法合规、标准统一。

(二)人员培训

统一组织开展涉企检查规范、执法纪律、营商环境政策、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覆盖所有执法检查人员,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三)监督问责

建立检查工作监督机制,严禁执法人员出现扰企、吃拿卡要、乱检查、乱处罚等行为;对企业投诉的违规检查问题,快查快处、限期反馈,对违规人员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四)动态调整

因上级部署、专项行动、风险预警等特殊情况需调整检查计划的,由各执行单位提出申请,经局工作专班审核、按程序报批备案后实施。

(五)宣传引导

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常态化宣传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和营商环境政策,引导企业和经营主体依法经营、主动配合检查,营造政企协同的良好氛围。

八、投诉举报受理

为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处违规检查行为,设立全局统一的住建领域涉企行政检查投诉电话:0911-4222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