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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以来,甘泉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紧扣“改革创新谋发展,锐意进取争一流”的工作目标,强基础、补短板,抓重点、创亮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各项公安工作稳步推进,全县社会治安大局保持稳定。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媒体积极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公安局共处理行政许可12247条,处理行政处罚75704条,处理行政强制240条,更新完善单位领导信息、职能分工1条,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途径发布1024条,并被中省市媒体多次转发。

2.平台建设方面。成立甘泉县公安局新媒体中心,强化政务公开服务制度和服务意识,全面提高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0 

 1224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 

0 

 75704

行政强制

 5

 0

 24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694826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民警的政务公开意识不足,缺乏对此项工作的学习进步及思考,专业技能不足,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局将定期安排人员进行学习,提升本单位民警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及专业技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