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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7-27 17: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美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彰显社会正义、弘扬时代新风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临危不惧,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淳朴善良的高尚品格,涌现出了冯亮等一批先进个人。

2026年4月12日,在杨陵区农科城半程马拉松比赛中,我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冯亮偶遇参赛选手突发心脏骤停危急情况,果断上前跪地施救,通过专业急救、有效延缓危险,挽救了他人生命。2026年5月25日,甘泉县石门镇高哨南沟门2号大桥区域遭遇大桥坍塌,我县群众康阳春积极参与救援,将车辆横置停放路中央、拦截后续通行车辆,有效避免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树立鲜明价值导向,激励全社会崇尚正义、守望相助、向善而行,根据《陕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相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冯亮、康阳春“甘泉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各奖励5000元。希望冯亮、康阳春二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忘初心、永葆本色,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为深化“平安甘泉、法治甘泉、文明甘泉”建设发挥榜样作用。

县政府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正气、褒扬善举,积极营造崇尚英雄、学习模范、争当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自觉弘扬见义勇为、崇德向善的时代新风,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基层治理、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友善、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甘泉、文明甘泉凝聚磅礴力量。

甘泉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