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美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甘泉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县人民政府审查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甘泉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7日
甘泉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文本)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结合我县土地资源利用的分布现状和供给潜力,特制定本计划。我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如下: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供应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依据,也是规范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措施。采用科学的技术方法编制甘泉县国有建设用地计划,对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的有效实施、确保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发展用地需求、提高土地供应的合理性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其重要意义在于:
1.增强土地供应弹性,调节城市经济布局和市场预期。
2.供应计划是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的重要手段。
3.供应计划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措施。
4、供应计划是解决目前土地供应中存在问题的重要手段。
(二)供应计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6)《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7)《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发〔2012〕98号);
(8)《甘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9)甘泉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建设用地使用标准等相关文件。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社会生态和谐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积极为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物质基础和支撑。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适度调控房地产市场,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原则
2.坚持与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的调整相协调的原则
3.坚持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以供给引导需求的原则
4.坚持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原则
5.坚持鼓励盘活存量,严格限制增量原则
三、计划范围和计划期限
(一)计划范围
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范围包括甘泉县行政辖区内计划期内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二)计划年度
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计划年度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年度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6年度甘泉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197.99081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2026年度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73341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0.88%;工矿仓储用地91.85442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6.39%;住宅用地12.110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1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84257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99% ;交通运输用地78.44959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9.62%;特殊用地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与商住两用用地集中向县城区布局(北关憋盖峁、甘泉县旧城墙拆迁改造为主体),促进城区建设成为集商务、文化和居住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宜居美丽县城;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布局在县工业园区内,通过用地供应导向促进全县小微企业的集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推进学校、文化广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服务事项为主体。
(四)供应方式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等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供应原则上采取以市场导向为动力,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社会公益性项目用地通过划拨方式供应。
五、 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区域组团功能
落实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过渡性国土空间规划为基准,促进城区向住宅、商业、绿地、社区活动中心等布局发展。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升全县综合承载能力
为推进甘泉县产业结构调整与增长方式的转变,继续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合理配置工业用地供应结构
优先保证具有高效、高辐射力的优势产业的用地供应,支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和功能区的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重点支持保障带动群众就业、发展甘泉经济为主导的产业项目的用地供应,打造一批带动力强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
六、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保障土地供应计划的有效执行
对于列入202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项目,用地单位及项目牵头单位应切实负责,积极筹措资金,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各有关部门对项目办理土地供应相关手续应予以充分支持。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列入指标安排使用计划的项目应当进行跟踪管理,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征地、拆迁等问题,以保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完成。
(二)进一步落实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
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土地供应计划安排建议方案,将年内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业仓储地块向社会公布。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地块的,应当于每季度末前,依据计划执行和土地供需情况等向自然资源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汇总审核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地块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监督机制,强化建设用地供应管理
在土地供应过程中,应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土地供应项目的审批,严把项目土地供应规模和土地供应方式,使土地供应计划指标切实得到合理使用。对土地供应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及时纠正。此外,相关部门还应加强土地供应后期监管,对不按土地供应要求利用土地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到位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从而确保计划真正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