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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泉县2026年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5-22 10:07

各乡镇人民政府,美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甘泉县2026年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2日

甘泉县2026年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精神,保障林业工程项目建设成果,按照省市关于封山禁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封山禁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杜绝非法使用林地、草地建设羊圈、牛圈等行为,使全县境内不符合舍饲圈养条件的存栏羊子基本清零。坚决依法打击偷牧、乱牧等破坏森林资源、“三北”工程区域和退耕还林成果的行为,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及封山禁牧责任,健全封山禁牧工作长效机制,增强干部群众生态保护意识,确保封山禁牧工作封得了、禁得住、不反弹,切实巩固我县生态建设成果。

二、禁牧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禁牧范围。此次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为全县行政区域,重点为全县范围内的幼林地、“三北”工程、补植补造等新造林地。

(二)整治重点。一是严厉打击由野外放牧造成的蚕食、侵害林业工程,特别是“三北”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等项目新造林地和幼林地的行为。二是抓好重点区域的巡查,特别是加大铁路、西延高速、黄延高速、210国道、甘志路公路沿线两侧绿色通道、“秦直道”区域、县乡交界处的巡查力度。三是严查进入林区放牧,损毁封山禁牧围栏、标志等设施,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四是对全县范围内所有不符合设施养殖的羊圈进行拆除,要求养殖户建设标准圈舍。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成立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典军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振红延安市劳山国有林管理局副局长

党 强县林业和水务局局长

成 员:任 杰县委行政效能中心主任

李 鹏 县政府正科级督查员

何 伟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

蔡山龙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史勇强 县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

荆小鹏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胡 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薛振龙县公安局副局长

左生龙县财政局局长

高 波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延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许瑞蔚延安市劳山国有林管理局林政科科长

许 鑫县林草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石 磊县退耕中心主任

史家兴县公安局食药侦大队教导员

黑耀辉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白翔宇桥镇乡乡长

乔益渤下寺湾镇镇长

薛 瑞石门镇镇长

乔云峰劳山乡乡长

高 兴道镇镇长

黄伟勋美水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退耕中心,由石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封山禁牧日常工作。

四、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宣传自查阶段(5月22日—5月31日)。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封山禁牧宣传力度,召开专题会议对本次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动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对辖区内养羊户进行入户宣传教育,完善建档立卡信息,坚决杜绝出现野外放牧现象,全面掀起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高潮。同时深入开展自查工作,摸清底子,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养殖户限期整改处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9月30日)。一是严厉打击野外违法放牧行为,重点打击“三北”工程区域和新一轮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地块的违法放牧行为。二是组建联合执法队,对全县范围内违规建设的羊圈、牛圈进行全面拆除,让违法放牧没有落脚点。三是组建巡查组定期、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并通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四是夯实各级林长、护林员责任,确保封山禁牧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做到羊子不出圈、不上山。

(三)巩固总结阶段(10月1日—12月30日)。各乡镇(街道)及林业部门要结合封山禁牧联防联控工作定期进行巡查,持续巩固封山禁牧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定期上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确保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夯实责任,齐抓共管。各乡镇(街道)为封山禁牧主体,负责辖区内封山禁牧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劳山国有林管理局要抽调各林场人员配合各乡镇(街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县委行政效能中心、县政府督查室及封山禁牧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封山禁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县人民法院负责受理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处罚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申请的强制执行;县公安局负责协同乡镇(街道)开展封山禁牧专项整治执法工作,重点严厉打击“钉子户”“难缠户”及阻碍封山禁牧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等行为;县林业和水务局负责全县范围内封山禁牧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同各乡镇(街道)对全县范围内的牛羊及圈舍进行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同时引导扶持封禁区群众调整牲畜品种结构,种植优质牧草,做好推广舍饲圈养的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封山禁牧政策及县上有关要求,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三)健全机制,严格督导。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着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深刻汲取以往经验教训,时刻保持封山禁牧工作高压态势,持续健全封山禁牧工作长效机制。县封山禁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通报批评措施不严、工作滞后的部门单位,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