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美水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
现将《2021年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各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具体抓好落实。
甘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0日
2021年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进入夏季,天气炎热、汛期将至,高温、酷暑、暴雨、大风、雷电等极端恶劣天气将更加频繁,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为了进一步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特制定夏季安全生产(6月15日至9月15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不断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深化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消防、非煤矿山、旅游、油气管道、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和监管执法,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全面下降。具体目标如下:
1.全县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控制在5起以内(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控制在2起以内);
2.全县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人以内(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
3.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及具体任务
各乡镇(街道办)、各县级行业专业委员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紧密结合夏季安全生产特点,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建设工程、旅游、油气管道、有限空间作业、地质灾害、校园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一)道路交通安全
1.具体目标
(1)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控制在5起以内;
(2)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人以内;
(3)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4)继续加大对道路运输车辆事故信息的统计报送力度,督促交警大队要按照时限要求,将发生的道路运输车辆事故信息及时报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行为。
2.工作措施
(1)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含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三年行动任务责任清单,按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
(2)进一步强化道路秩序防控,要强化对过境车辆、“百吨王”、城市渣土车、危运车辆、校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的管控,紧盯“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和夜间、凌晨等易漏管失控重点时段,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3)持续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对公路危险路段、桥梁以及以公路安全保障设施的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并强化隐患清单管理和整改闭环管理制度;
(4)强化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要加大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和临水临崖路段的监测巡查力度,对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落石等危及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的隐患要及时消除;
(5)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和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驾驶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3.责任划分
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县交警大队承办、县交通局、应急局、文旅局、教科体局、农业局等部门配合。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
1.具体目标
(1)不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伤亡事故;
(2)一般问题隐患整改率要达到100%;重大问题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
2.工作措施
(1)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三年行动任务责任清单,按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针对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切实有效的火灾防控措施;
(2)督促危化品生产储运单位落实汛期防高温、防雷电、防洪水等措施,确保汛期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
(3)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企业的风险管控力度,及时解决危险性作业、特殊性作业和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
(4)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深化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
3.责任划分
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县应急局承担,县经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和交警大队等部门配合。
(三)消防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火灾生产安全事故。
2.工作措施
(1)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三年行动任务责任清单,按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针对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切实有效的火灾防控措施;
(2)结合夏季高温特点,深入开展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文博等场所和“城中村”、“棚户区”、古建筑群、居民房屋等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3)加大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和整改闭环管理。特别是对重大消防隐患,要严格挂牌督办,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企业整改主体责任,并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不出事故;
(4)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工程。大力培育消防志愿者,提升我县居民对消防安全常识的知晓率。
3.责任划分
县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承办,县城管局、交通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应急局、农业局、教科体局等部门配合。
(四)建设工程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不发生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
2.工作措施
(1)持续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三年行动任务责任清单,按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针对建设工程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抓紧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
(2)加大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大对地处山坡、临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临时围墙的安全检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
(3)突出以隧道、桥梁、城市基础设施、城乡基本建设等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继续深化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建设施工事故发生;
(4)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和整改闭环管理,特别是加大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隐患的挂牌督办力度,及时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不出事故;
(5)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防止以包代管酿成事故。
3.责任划分
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县住建局承办,县交通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城管局、应急局等部门配合。
(五)非煤矿山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2.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三年行动任务责任清单,按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针对非煤矿山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抓紧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
(2)以露天采石场高陡边坡无台阶开采和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外包作业为重点,加大对动电、动火、检修维修等作业环节的检查整治力度,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规定,规范油气开采服务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3)加强对外包作业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规定,规范员工安全生产行为,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4)坚决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石场、小砂场、小工队,督促采石场、采沙场等企业严格按规范要求开展作业,严厉整治一面坡开采、掏采、不实行分台阶(分层)开采、边坡和排土场工艺参数不符合设计规定等违规行为;
(5)抓好因强降雨引发的滑坡、垮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落实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防雷击和防高温等措施,定期对油气集输站场内设施及防雷装置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安全有效。
3.责任划分
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县应急局承办,县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部门配合。
(六)旅游安全
1.具体目标
(1)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不发生旅游生产安全事故。
2.工作措施
(1)持续深入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三年行动任务责任清单,按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针对旅游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抓紧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控措施;
(2)要针对夏季旅游特点,严格落实各种安全保障设施和防范措施,切实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旅游场所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大型游乐设施及带有危险性项目的排查监测和维护管理,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3)强化旅游景区(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危险区域要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对人员密集区段和景点要安排专人负责疏导,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出现极端天气时,要及时疏散游客,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4)加强对游客避灾、避险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预警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确保游客安全不出事故。
3.责任划分
县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县文旅局承办,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交警大队等部门配合。
(七)油气管道安全
1.具体目标
(1)杜绝管道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一般隐患整改率要达到100%,监控率要达到100%。
2.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油气管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三年行动任务责任清单,按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针对油气管道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抓紧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
(2)根据夏季地质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整治,抓好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因地质灾害导致的管道泄漏事件的发生,严防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引发的事故;
(3)严厉打击影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杜绝新增安全隐患。
3.责任划分
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县经发局承办、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应急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并做好配合。
(八)校园安全及防淹溺等方面
1.具体目标
(1)不发生校园生产安全事故;
(2)校园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三年行动任务责任清单,按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针对校园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抓紧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
(2)要健全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校车管理,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在组织或举办学生夏令营、旅游、游泳等户外活动时,事前必须对教师和学生进行防中暑、防中毒、防溺水、防雷击等事故的安全常识教育,落实安全措施,防止各类交通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3)要组织对辖区内的天然河道、水塘、景观休闲水域等易发生淹溺事故的场所进行检查,增设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要督促各中小学校采取开展防溺水警示教育、发送提示短信等各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暑期安全教育宣传和管理。
3.责任划分
县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县教科体局承办,县公安局、水务局、交通局、文旅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配合。
(九)地质灾害安全
1.具体目标
(1)不发生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2)地质灾害隐患整改率、监控率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地质灾害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三年行动任务责任清单,按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针对地质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抓紧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
(2)根据夏季天气特点,严防因暴雨、泥石流等各类地质灾害引发的事故。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完成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对新发生的灾害情点要及时分类处理,做到即查即改,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对全县现有的地质灾害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灾害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3.责任划分
县地质灾害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县自然资源局承办,县交通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务局、农业局、气象局等部门配合。
(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1.具体目标
(1)不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
(2)有限空间作业制度监控执行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夏季天气炎热,有毒有害气体挥发、扩散速度加快,特别是在有限空间内容易聚积,极易发生操作人员中毒窒息事故。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标准规范,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必需的安全投入,配齐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在作业前必须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落实作业现场监护制度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等监控措施,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要依照规定评估作业环境危害状况,对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制定落实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
3.责任划分
县级负有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别督促落实。
(十一)汛期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85%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2.工作措施
夏季大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易发多发,容易引发各种灾害性事故。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非煤矿山、化工、道路、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落实防汛防灾措施,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认真研判风险,及时跟踪雷电暴雨和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灾情变化,建立健全预警预报、应急响应和应急联动机制。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地区,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库区和上下游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统一的防洪度汛调度机制,认真监测水文地质变化情况,扎实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和巡查巡护,完善警示标志等设施,对存在溃坝、溃堤等灾害风险的病险水库,要加强监测监控,提前治理,确保安全度汛。城市公用设施管护单位要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设施、户外广告、景观灯饰以及供排水设施、电力设施、供气设施等的巡查,协调相关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责任划分
县水务局承办,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住建局、城管局、气象局、应急局等部门配合。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夏季安全生产工作。“七一”即将来临,“十四运”即将举行,各种人流、物流、商业活动剧增。加之进入夏季,天气炎热、汛期将至,高温、酷暑、暴雨、大风、雷电等极端恶劣天气将更加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系统观念,高度重视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监管职责,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因素,重视季节因素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细抓好,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夏季气候特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突出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消防、非煤矿山、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明确责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县级各安全生产行业专业委员会要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整治,突出问题导向、研判薄弱环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平稳度夏。
(三)全面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广泛开展安全常识教育,加强员工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的安全教育培训,搞好对员工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的普通宣传;要针对季节特点,搞好防触电、防雷击、防火灾爆炸、防高空坠落、防中毒中暑等常识教育;教育员工增强“自我安全管理意识”,努力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通过教育,切实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升主动防范事故的能力素质。
(四)严格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持续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等执法措施,对于知法违法、限期不改、重复违法等行为,要严查重处,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切实加大对重大安全问题隐患整改的责任追究力度,对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反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切实提高应急处置工作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夏季易发生极端天气的特点,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加强物资储备,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高温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夏季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雷电、暴雨等预警信息,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巡查监控,发现险情及时处置,严防因高温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请各级各有关部门于9月15日前将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报县安委办。
联系人:徐虎联系电话:422555
邮箱:81015618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