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会公益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 正文

甘泉县美水街道办事处关于审批临时救助对象的通知

各村、社区:

依据你村(居)委会报来的甘泉县美水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经2025年11月21日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曲里村李启明等24户51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享受临时救助资金51,861元,专项用于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其中曲里村4000元,红旗村4406元,王庄村8000元,关家沟村2000元,太皇山社区5000元,东台社区4455元,北关社区8000元,关家沟社区16,000元。此款从县财政局拨入美水街道办的甘财办社〔2024〕49号文件中支出51,861元。临时救助资金实行国库“一卡通”发放,同时将救助对象录入监控系统并在社会救助公开栏进行公开。

特此通知。

附件1.甘泉县美水街道办二O二五年第十一批申请临时救助对象一览表.xlsx

          2.甘泉县美水街道办二O二五年第十一批申请临时救助对象一览表。xls

甘泉县美水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