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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美水街道办事处关于审批临时救助对象的通知

各村、社区:

依据你村(居)委会报来的甘泉县美水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经2025年10月21日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美水泉村苏加乐等25户67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享受临时救助资金81,800元,专项用于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其中王庄村9000元,北关社区4000元,南关社区2000元,美水泉村3000元,东台社区4000元,姚店村6000元,太皇山社区4000元,红旗村4000元,关家沟社区45,800元。此款从县财政局拨入美水街道办的甘财办社〔2024〕49号文件中支出81,800元。临时救助资金实行国库“一卡通”发放,同时将救助对象录入监控系统并在社会救助公开栏进行公开。

特此通知。

附:1.甘泉县美水街道办二O二五年第十批申请临时救助对象一览表.xlsx

       2.甘泉县美水街道办二O二五年第十批申请临时救助对象汇总表.xlsx

甘泉县美水街道办事处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