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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寺湾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临时救助对象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

依据各村(社区)报来的下寺湾镇临时救助申请审核确认表,经我镇2025年9月10日党委会研究决定强学兰等9户符合临时救助条件,享受临时救助资金29,500元,专项用于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其中下寺湾村3500元,胡皮头村18,300元,贺家湾村1800元,张家沟村5900元。此款从县财政局拨入下寺湾镇的甘财办预〔2024〕5号文件支出29,500元,临时救助资金实行国库“一卡通”发放,同时将救助对象录入监控系统并在社会救助公开栏进行公开。

特此通知。

附件:1.甘泉县下寺湾镇临时救助汇总表。xlsx

2.甘泉县下寺湾镇临时救助对象名单。xlsx

3.甘泉县下寺湾镇临时救助惠民补贴“一卡通”发放明细表。xlsx

下寺湾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