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会公益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 正文

甘泉县美水街道办事处关于审批二O二五年低收入人口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

经我街道办2025年8月28日“融救助”综合研判会议研究决定庄春珍等2户3人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李砚尘1户5人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从2025年9月1日起享受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附件:

      1.甘泉县美水街道办2025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名单.xls

      2.甘泉县美水街道办事处2025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名单.xlsx

甘泉县美水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