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依据各村报来的甘泉县桥镇乡临时救助审批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经我乡党委会2025年3月13日研究,决定对王怀莲等8户13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享受临时救助共计14,400元,专项用于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其中,桥镇村2000元、闫家湾村5400元、府君店村1000元、王角村2000元、方家河村4000元。此款从县财政局拨入桥镇乡的甘财办社〔2024〕049号文件支出14,400元。临时救助资金实行国库“一卡通”发放,同时将救助对象录入监控系统并在社会救助公开栏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桥镇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