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美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县委常委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会议提名,县政府党组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会议研究,决定:
赵喜军同志任甘泉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甘泉县财政生产资金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高鹏同志任甘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甘泉县群众文化艺术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张若曦同志任甘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甘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督察员职务;
边博涛同志任甘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甘泉县勘界地名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小斌同志任甘泉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谢易晋同志任甘泉县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勇卫同志任甘泉县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免去其甘泉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党璋同志任甘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甘泉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安小东同志任甘泉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甘泉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梁锐同志任甘泉县应急救援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甘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晓军同志任甘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科级督察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甘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国军同志任甘泉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甘泉县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黑耀辉同志任甘泉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甘泉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海元同志任甘泉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甘泉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职务;
袁荣同志任甘泉县洛水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免去其甘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站长职务;
胡炜同志任甘泉县应急救援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甘泉县防震减灾办公室主任职务;
白成亮同志任甘泉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甘泉县农机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牛延兵同志任甘泉县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甘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杨建军同志任甘泉县农业市场与信息中心主任(七级职员);
柴瑞强同志任甘泉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姚富道同志任甘泉县勘界地名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晓龙同志任甘泉县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刚同志任甘泉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兰艳娟同志任甘泉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登建同志任甘泉县文化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张伟同志任甘泉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飞同志任甘泉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旺旺同志任甘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芬芬同志任甘泉县农机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晓燕同志任甘泉县美水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常明同志任甘泉县石门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宋战银同志甘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远同志甘泉县财政局劳山财政所所长职务;
免去贠鹏春同志甘泉县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辉同志甘泉县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毛亚宏同志甘泉县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职务;
免去李海瑞同志甘泉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罗富平同志甘泉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左继红同志甘泉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坤炎同志甘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贺小红同志甘泉县美水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夏全萍同志甘泉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泽斌同志甘泉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汪有峰同志甘泉县价格监测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杨树林同志甘泉县房地产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刘祖成同志甘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周万春同志甘泉县农业市场与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白延军同志甘泉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建平同志甘泉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昕同志甘泉县经济责任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任文化同志甘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正科级侦察员职务;
免去邢志宏同志甘泉县图书馆副馆长职务;
免去拓静同志甘泉县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副站长职务;
免去张学智同志甘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部长职务;
免去刘国锋同志甘泉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王春晓同志甘泉县就业培训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麻军社同志甘泉县城乡居民医疗和生育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甘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