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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为了解掌握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邀请县人大人代委、县政协提案委相关人员成立督查组,7月31日至8月2日,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全县19个承办单位承办的2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6件分组审议意见、24件政协提案和7条工作建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自2023年4月6日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后,各承办、协办部门单位均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一如既往的把办理工作当作为民解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办理方案,建立任务台账,夯实办理责任,实现了以建议提案开拓工作思路、以落实任务破解发展难题的良好开局。

(一)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交办会议以来,绝大多数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署,明确具体的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积极协调、职能科室具体落实、经办人员办理到位”的工作机制,有效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县农业农村局、教科体局等承办单位今年的办理任务较重,但都能迅速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加强协调,高效办理,成效比较明显。

(二)密切联系代表委员。在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与代表委员先协商沟通,后办理答复,通过电话沟通、深入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背景和意愿,明确办理方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办理和答复,取得了较好的办理效果。从反馈的情况看,代表委员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总体表示满意,特别是对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等单位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复函质量有所提升。绝大多数承办单位都能严格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在政策、内容、文字、格式等方面严格把关,寄送代表委员的答复函事实准确,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态度诚恳,体现了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二、存在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还不够。部分承办部门、单位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县政府督查室于2023年7月27日将督查通知通过公文交换系统下发至各承办单位,县卫健局、医保局在督查期间仍未查收督查通知,不清楚具体督查时间及内容。

二是办理进展不平衡。部分承办任务较重的单位能够落实办理任务且进展顺利,而少数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滞后,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不够深入,解决问题方向不明确,交办的任务无实质性进展,影响着建议提案的办结率和满意率。如林业局承办《关于变更我县国有林地权属的提案》(第24号),根据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目前无法变更权属,仍需与上级沟通协商解决;政府办承办《关于提升县直单位干部职工建议办理水平的建议》(第10号),宾馆改造项目进度缓慢,影响建议办理进度。

三是协作配合不够紧密。部分承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相互协调不够,对联合办理的建议提案,在办理中存在主办单位牵头协调不主动,协办单位配合不及时的情况,存在推诿扯皮和回避思想,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如文旅局在办理工作中存在闭门造车现象,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严肃细致、认真负责地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级领导要不断强化人大和政协意识,主动挑担子、抓落实,亲自部署参与、亲自督促落实、亲自审核把关。所有建议提案必须于8月30日之前复函完毕,年底前在代表委员评价满意的基础上办结完毕。

(二)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提高办理质效。各承办单位要积极做好与代表和委员的联系沟通工作,从“文来文往”转变为“人来人往”,进一步建立“常来常往”的工作机制,做到办前有联系、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各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办单位要负起牵头责任,主动邀请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形成一致意见。协办单位也要向承办单位提出涉及本部门问题处理意见,真正形成办理工作合力。

(三)进一步完善“回头看”机制,确保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回头看”制度,把列入计划需要逐步解决以及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不太满意的建议和提案,作为跟踪办理的重点对象,建立办理工作计划和方案,进一步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务必抓好落实。同时,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征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甘泉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