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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泉县草原承包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5-25 09:42

各乡镇人民政府、美水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甘泉县草原承包登记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5日

甘泉县草原承包登记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县草原资源管理,坚持“依法承包、规范登记、整体推进、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尊重历史、分类实施”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开展草原承包登记工作,推动草原资源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和严格监管,促进草原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底版的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地类及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为基础,推进草原承包登记工作,提升我县草原生态保护和发展水平。

二、适用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集体所有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适用本方案。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资源底数。县林业和水务局与县自然资源局要全面对接配合,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底版的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及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为基础,导出全县各乡镇、街道办村组草原底图,从实际出发,依法合理划定草原承包范围及地块。

(二)建立草原信息档案。县林业和水务局与自然资源局根据有关规定和职责要求,指导各乡镇、街道办组织各村组及农户对导出的草原地块开展地籍摸底调查,并现场确认,载明四至范围、面积、现状、权属、用途等基本信息,建立草原承包信息档案,为草原承包提供依据。

(三)组织开展承包确认。结合草原承包登记摸底调查数据及草原底图,县林业和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要指导各乡镇、街道办组织各村组及农户对可承包的草原地块进行确认,做好政策解释,合理剔除不可承包草原地块,对可承包的草原进行登记和数据收集,并在乡(镇)、村两级公示(公示期七天),确保草原界限及权属无争议。不确定承包的草原,也要进行登记,建立基本信息档案,载明草原使用情况及不可承包原因。对于草原界限不清、草原界限有争议的,在定界或争议未解决前,暂不进行承包。

(四)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公示到期无异议后,各乡镇、街道办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合同应包含双方权利和义务、承包草原四至界限、面积和等级、承包期和起止日期、承包草原用途和违约责任等问题。集体所有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家庭或者联户承包经营。

(五)规范开展不动产登记。草原权属清晰,且依法取得草原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将草原不动产登记纳入一窗受理,通过简化办事环节、优化登记流程、开设绿色通道等措施,提高登记效率。

四、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5年4月底前)。召开甘泉县草原承包登记工作安排部署会,研究起草《甘泉县草原承包登记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办要按照《甘泉县草原承包登记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草原承包登记工作方案,启动草原承包登记工作动员会。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5年5月底前)。县林业和水务局和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与各乡镇、街道办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向各乡镇、街道办提供村组草原现状分布图和草原承包参考模板,制定统一制式的摸底调查表、宗地现场勘验表等相关表册,共同做好草原资源摸排、承包合同签订、登记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办每半月向县林业和水务局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在推动过程中遇到难点堵点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县草原承包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稳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成果汇总阶段(2025年6月上旬)。各乡镇、街道办编制本行政区域草原承包成果报告,按照“一村一档、一村一册”汇总形成草原承包登记成果,做到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汇总后报送县林业和水务局。县林业和水务局审核后,编制完成草原承包成果报告,统一报送市林业局。县林业和水务局、各乡镇、街道办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要求,确定专人稳妥管理,确保档案种类齐全、保管安全。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6月中旬)。各乡镇、街道办要认真总结草原承包各阶段的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县草原承包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面核查,确保工作质量。县草原承包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基于各乡镇、街道办总结和验收成果编制全县草原承包工作报告,并按照要求向市林业局报送。

(五)登记颁证阶段(2025年6月以后)。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常态化开展草原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确认草原承包经营权。县林业和水务局要积极配合,依法做好草原承包登记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甘泉县草原承包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间要求,完成草原承包登记工作。各级林长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草原承包工作。

(二)创新工作方法。草原承包登记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又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借鉴延安市安塞区、榆林市榆阳区全省草原承包试点先进经验和做法,选强业务骨干,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统筹谋划任务,创新工作模式和机制,大力推进草原承包登记工作落实落细。

(三)严格监督检查。县草原承包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办草原承包登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违反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上报上级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做好纠纷调处。各乡镇、街道办要建立健全草原承包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反映的草原承包纠纷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调解和处理,维护社会稳定。

(五)落实经费保障。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由县林业和水务局提出专项资金预算报县人民政府,专项经费用于草原承包登记工作的宣传培训、调查摸底、实地勘测、信息系统建设、档案管理等工作。

(六)做好安全防控。县林业和水务局要做好信息数据安全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专人联络,及时掌握本地区工作动态。县、乡镇(街道办)工作组下乡期间要安全驾驶车辆,注意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