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美水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甘泉县2025年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1日
甘泉县2025年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精神,打好黄河“几字湾”“三北”工程攻坚战,保障林业工程项目建设成果,按照省市关于封山禁牧工作要求,现就我县开展2025年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坚决扛牢“扩绿、兴绿、护绿”政治责任。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封山禁牧工作相结合,持续加大封山禁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放牧行为,促进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杜绝非法使用耕地、林地、草地建设羊圈、牛圈,使全县境内不符合舍饲圈养条件的存栏羊子全部清零。针对偷牧、乱牧等破坏森林资源、“三北”工程区域和退耕还林成果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及封山禁牧责任,健全封山禁牧工作长效机制,增强干部群众生态保护意识,确保封山禁牧工作封得了、禁得住、不反弹,巩固我县生态建设成果。
三、禁牧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禁牧范围。此次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为全县行政区域,重点是全县范围内的幼林地、项目区域内的新造林地。
(二)整治重点。一是严厉打击由野外放牧造成的蚕食、侵害林业工程,特别是“三北”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等项目新造林地和幼林地的行为,确保各项林业工程顺利实施,取得实效。二是抓好重点区域的巡查,特别是对铁路、公路沿线两侧绿色通道、“秦直道”区域、偏远拐沟地段、乡镇交界处等加大巡查力度。三是严查进入林区放牧,损毁封山禁牧围栏、标志等设施,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四是对全县范围内所有不符合设施养殖要求的羊圈进行拆除,要求养殖户建设符合标准的圈舍。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 磊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振红 延安市劳山国有林管理局副局长
党 强 县林业和水务局局长
成 员:贺 楠 县委办副主任、深改办主任
李 鹏 县政府正科级督查员
何 伟 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 涛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蔡山龙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璞 县政府办副主任
荆小鹏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胡 江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薛振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左生龙 县财政局局长
高 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延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许瑞蔚 延安市劳山国有林管理局林政科科长
康孝云 延安市公安局劳山警察大队队长
许 鑫 县林草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石 磊 县退耕中心主任
史家兴 县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
黑耀辉 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李 丹 桥镇乡乡长
乔益渤 下寺湾镇镇长
薛 瑞 石门镇镇长
乔云峰 劳山乡乡长
高 兴 道镇镇长
黄伟勋美水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退耕中心,由石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封山禁牧日常工作。
五、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宣传自查阶段(5月21日-6月2日)。各乡镇、街道办要加强对封山禁牧宣传力度。召开专题会议,对本次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动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对辖区内养羊户进行入户宣传教育,并完善建档立卡信息,坚决杜绝出现野外放牧现象,全面掀起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高潮。同时开展自查工作,摸清底子,针对发现问题,要求养殖户限期自行处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3日-9月30日)。一是严厉打击野外违法放牧行为,重点打击春季“三北”工程区域和新一轮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地块的违法放牧行为。二是组建联合执法队,对全县范围内违规建设的羊圈、牛圈进行全面拆除,让违法放牧没有落脚点。三是组建巡查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察暗访,并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四是夯实各级林长、护林员责任,确保封山禁牧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确保羊子不出圈、不上山。
(三)巩固总结阶段(10月1日-12月30日)。各乡镇、街道办及林业部门定期巡查,结合封山禁牧联防联控工作,巩固封山禁牧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封山禁牧专项整治经验及好的做法,定期上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确保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把封山禁牧摆到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从大力发展设施养殖的大局出发,坚持不懈抓紧抓牢禁牧工作,彻底扭转和封禁县域偷牧乱象,保障“三北”工程顺利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障生态资源安全。
(二)明确分工,齐抓共管。各乡镇、街道办为封山禁牧主体,负责辖区内封山禁牧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劳山国有林管理局抽调各林场人员配合各乡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县委行政效能中心、县政府督查室及封山禁牧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封山禁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县人民法院负责受理乡镇、街道办、部门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处罚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申请的强制执行;县公安局负责协同乡镇开展封山禁牧专项整治执法工作,重点严厉打击“钉子户”“难缠户”;县林业和水务局负责全县范围封山禁牧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照耕地“非农化”要求,对全县耕地范围内违规建设的羊圈、牛圈进行拆除;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同各乡镇、街道办对全县范围内的牛羊及圈舍进行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同时引导扶持封禁区群众调整牲畜品种结构,种植优质牧草,做好推广舍饲圈养的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严格督导。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汲取以往经验教训,不能放松警惕,时刻保持封山禁牧工作高压态势,建立健全封山禁牧工作长效机制。县封山禁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通报批评措施不严、工作滞后的部门单位,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