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美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甘泉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资源竞争性配置企业优选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8日
甘泉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资源竞争性配置企业优选方案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4〕1112号)和延安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相关要求,做好我县驭风行动组织工作,有效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优选方案。
一、竞争性优选原则
(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满足优选基本条件要求的企业,均可参与甘泉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示范项目投资运营企业的竞争优选。
(二)公开竞选、择优选取的原则
通过公开竞选的方式,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确定投资企业,负责项目的前期开发、建设和运营。
二、竞争性优选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为加快推进全县驭风行动工作进程,确保优选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李永军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白治兵、副县长高蕊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水务局、延安劳山国有林业局、招商局、供电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招商局局长白伟同志兼任,主要负责企业项目申报方案初审、组织评审、组织复审等日常协调对接工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应符合《陕西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实施方案》、延安市关于“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有关要求和延安市、甘泉县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政策相关要求。
2.申报企业主体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一个企业在甘泉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含企业最高级母公司及其下级公司)参与竞争性优选,竞选后需要在甘泉注册公司进行项目建设。
3.申报企业应在8月14日前向甘泉县招商局提交项目投资计划书,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资质、新能源项目开发业绩、营业执照、信誉评价、法人委托授权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风力资源及电网接入情况分析、项目投资计划、合作模式与收益分配方式等。
(三)优选程序
根据各竞选企业来甘申报投资意愿情况,由县招商局牵头,专班各成员单位配合,按照优选工作程序进行:
1.资格初审。8月14日前,县招商局对申报项目投资计划书资格初审,按照企业提交项目投资计划书的可行性、成熟度、企业资质等条件初选入围企业。
2.专家评审。8月15日,通过抽签方式在延安市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或在县级相关部门抽取专人组成专家组,按照评审标准(详情见附件)对申报项目入围企业进行评审打分。
3.复审阶段。8月19日召开甘泉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资源竞争性配置企业优选工作专班会议,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研究,确定3家项目投资主体企业。
4.签约阶段。确定的3家主体企业于8月19日向县招商局递交承诺函后与县发改局签订合作协议,并立即参与甘泉县驭风行动项目编制工作。第一至第三名优选企业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承诺函,视同自动放弃,候选投资企业依照优选结果次序递补。
三、其他要求
1.竞选企业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均为原始票据、凭证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竞选资格。
2.中选企业在风电项目的建设中,技术方案、建设进度等未能满足承诺要求时,甘泉县有权重新确定项目开发企业,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由原中选企业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