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美水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
根据延安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延财办农〔2023〕19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延财办农〔2023〕192号)文件要求;及甘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办农〔2024〕1号)、《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办农〔2024〕2号)文件要求,及甘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呈报2024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甘巩拓领办字〔2024〕1号)、《关于呈报2024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甘巩拓领办字〔2024〕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中省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96万元(中央1727万元、省级969万元)安排使用情况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尽快启动项目,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公示期限:长期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甘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甘泉县政府大楼2楼
投诉监督电话:12317 0911-4227099
联系人:刘刚
邮箱:542740082@qq.com
附件:1.甘泉县2024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安排使用汇总表、明细表.xls
2.甘泉县2024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安排使用汇总表、明细表
甘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