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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甘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18 08:3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美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延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处《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延税发〔2022〕3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落实参保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参保筹资工作须在市级考核期202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全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4月10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12月20日为零星缴费期。集中征缴期内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确保4月30日前缴费率达到50%以上,5月31日前缴费率达到85%以上,6月30日集中征缴期结束时参保率需达到100%。

二、加强领导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一把手” 要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缴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参保范围

凡具有甘泉县城乡居民户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且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满足以上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四、缴费标准

2022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10个档次。政府按照缴费档次,分别对缴费人员给予30元到300元的补贴,多缴多补,多缴多领。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以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30元缴费补贴。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代缴50元保费;对重度以及三四级残疾人由政府为其代缴100元保费。

五、参保及缴费渠道

(一)新参保渠道及特殊身份确认

城乡居民可通过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陕西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新登记-参保人员新登记复核;参保信息批量登记)”和“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我要参保)两种方式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登记和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手续。

若缴费人具有特殊身份,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在信息系统中维护参保人的特殊身份。维护好的特殊身份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更新参保人的特殊身份信息。

(二)缴费渠道

1.“陕西养老保险”APP,在“我要缴费”模块缴费;

2.“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纳税服务”模块缴费;

3.“微信”APP,在“城市服务”模块(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微信城市服务 延安-社保综合-陕西省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4.“支付宝”APP,在“陕西社保缴费”模块缴费;

5.“云闪付”APP,在“城市服务”模块缴费;

6.合作商业银行渠道:

(1)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农行掌上银行、手机银行;

(2)信用合作社网点柜面、手机银行、个人网上银行、E终端、ATM自助机;

(3)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工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三)补缴业务

参保人办理往年补缴和一次性趸缴业务,需前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或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办理补缴和趸缴核定业务后,再通过以上缴费渠道补费。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核定的应缴费信息传递至税务部门后,参保人应在当天完成缴费。当天未缴费的或当天未支付成功的核定信息,次日凌晨自动作废,参保人需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或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重新办理补缴和趸缴核定业务。

(四)缴费到账

参保人完成缴费后,税务部门将缴费的上解、入库信息传递到居民养老经办中心。经办机构校验后,做好参保实时到账处理。

(五)缴费票据

1.通过商业银行渠道缴纳社保费的,商业银行提供的小票即可作为缴费票据。通过手机APP等电子渠道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作为缴费依据。

2.缴费人可在缴费的商业银行柜台打印《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省财政厅监制)。

六、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参保缴费工作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有所保障的重要环节,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的重要保障,事关千家万户,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任务重,责任大、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参保缴费工作抓实抓好;要积极建立和落实工作联动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沟通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参保缴费征收任务顺利完成。

(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抓好城乡居民养老参保登记、待遇落实和管理服务;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税务部门要优化工作流程,做好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征收和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养老的参保缴费工作。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和联系,细化应急措施,明确处置流程,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集中征缴平稳有序进行。

(三)加大宣传,提升服务。群众满意不满意始终是检验参保缴费工作的重要标尺,各级各部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一心为民”的工作情怀让参保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加大宣传力度,依托新闻媒体、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信、服务热线等渠道,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征缴工作,畅通参保人群征缴问题反映渠道和完善反馈机制,加强舆情引导处置,确保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四) 优化机制,夯实责任。严格按照县、乡、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级征缴网格,固化责任人员,优化运行机制。县税务、县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乡镇(街道)、县农行、县信合各部门要按照“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完善“全员动手、职责清晰、规范管理、高效服务”的征缴格局。每级每个网格的区域、人员、任务、职责要边界清晰、责任明确、主体唯一、任务具体、服务精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实行定期通报、适时督导、结束评比。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参保工作,城乡居民养老参保率要达到100%,并建立乡镇、村组参保台账。

各乡镇(街道)2022年度的城乡居民养老参保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工作中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和县税务部门参与考核打分。对征缴好的乡镇(街道办)给予表彰奖励,对组织落实不力、进度缓慢、任务完成差的通报批评。

附件: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分解表.docx

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