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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公告

一、集中征缴时间

集中征缴期:2022年4月10日至6月30日。

二、参保范围

凡具有甘泉县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且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满足以上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征缴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10个档次。政府按照缴费档次,分别对缴费人员给予30元到300元的补贴,多缴多补,多缴多领。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以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30元缴费补贴。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代缴50元保费;对重度以及三四级残疾人由政府为其代缴100元保费。

四、新参保渠道

城乡居民可通过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财政局415办公室和“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我要参保)两种方式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登记和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手续。

若缴费人具有特殊身份,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在信息系统中维护参保人的特殊身份。维护好的特殊身份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更新参保人的特殊身份信息。

五、缴费渠道

1.“陕西养老保险”APP,在“我要缴费”模块缴费;

2.“微信”APP,在“城市服务”模块(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微信城市服务 延安-社保综合-陕西省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3.合作商业银行渠道:

(1)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农行掌上银行、手机银行;

(2)信用合作社网点柜面、手机银行、个人网上银行、E终端、ATM自助机;

(3)工商银行营业工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六、补缴业务

参保人办理往年补缴和一次性趸缴业务,需前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或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办理补缴和趸缴核定业务后,再通过以上缴费渠道补费。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核定的应缴费信息传递至税务部门后,参保人应在当天完成缴费。当天未缴费的或当天未支付成功的核定信息,次日凌晨自动作废,参保人需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或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重新办理补缴和趸缴核定业务。

七、缴费票据

1.通过商业银行渠道缴纳社保费的,商业银行提供的小票即可作为缴费票据。通过手机APP等电子渠道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作为缴费依据。

2.缴费人可在缴费的商业银行柜台打印《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省财政厅监制)。

八、缴费咨询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甘泉县税务局 0911-8273758

甘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0911-4223902

农行甘泉支行:0911-4222750

甘泉县农商行:0911-4222044

甘泉县工行:0911-4222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