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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甘泉县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公告

现将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公告如下:

一、征缴时间

2021年7月1日至12月20日(集中征缴期:7月1日至8月15日)。

二、征缴标准

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设为每年缴费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0个档次,供参保居民自主选择。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以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

从2020年1月1日起,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缴费200元补贴30元,缴费300元补贴45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5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800元补贴90元,缴费1000元补贴10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补贴200元,缴费3000元补贴300元。

三、新参保渠道

新参保业务可通过甘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财税大楼415办公室),陕西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新登记-参保人员新登记复核;参保信息批量登记)或“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我要参保)两种方式办理。

如参保人具有特殊身份,需参保所在地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业务系统中维护参保人的特殊身份。维护好的特殊身份信息,由人社部门实时推送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及时更新参保人的特殊身份信息。

四、缴费渠道

(一)“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在“我要缴费”模块缴费;

(二)“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纳税服务-社保缴费”模块缴费;

(三)“微信”APP,在“城市服务”模块(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城市服务·延安-社保-陕西省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或关注“云缴费官方”公众号缴费;

(四)“支付宝”APP,在“陕西社保缴费”模块缴费;

(五)合作商业银行渠道:

1.农商银行网点柜面、手机银行、个人网上银行、E终端、ATM自助机;

2.农行营业网点柜面、农行掌上银行、手机银行、农行智能POS机;

3.工行营业网点柜面、工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4.银联“云闪付”手机APP。

五、补缴业务

缴费人办理往年补缴和一次性趸缴业务,需经人社部门趸缴核定后,再通过商业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渠道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线上办理补缴和趸缴申报业务,待“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系统自动审核完成并推送税务部门后,再通过商业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渠道缴费。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办理的补缴申报,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参保人未在次日0点前支付成功的订单,将被自动作废(信息系统自动处理),参保人需重新办理补缴申报业务。

六、缴费票据

(一)使用商业银行渠道缴纳社保费的,商业银行提供的小票即可作为缴费票据。通过手机APP等电子渠道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作为缴费依据。

(二)缴费人也可在缴费的商业银行,柜台打印《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

(三)缴费人可凭缴费小票或《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到办税服务厅换开《税收完税证明》或打印缴费记录。

七、缴费咨询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甘泉县税务局 0911-8273758

甘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0911-4223902

农行甘泉支行:0911-4222750

甘泉县农商行:0911-4222044

甘泉县工行:0911-4222671

国家税务总局甘泉县税务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