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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甘泉县2025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单位:

现将《甘泉县2025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甘泉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12日

甘泉县2025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全县教育公平、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本,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初中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5年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任何学校不得接纳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严格执行《延安市教育局关于禁止招收初中和高中复读生的通知》(延市教函〔2021〕82号)文件,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再安排初中入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各中小学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

(三)坚持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县教体局将根据生源、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片区范围,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

(四)坚持严格控制班额原则。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班额不超过50人。在县域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情况下,由县教体局统筹调整招生计划。

(五)保障特殊群体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或县教育体育局批准。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做到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确保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学可上。残疾儿童具备学习能力的,优先安排随班就读,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六)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各中小学校,在安排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时,都必须均衡搭配;在分班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择教师、择班级”行为;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做到操作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开。

三、招生程序

县教体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业务股组织实施,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密切配合。具体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政策宣传(6月10日—6月20日)。各中小学校要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及时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营造良好招生氛围,各公民办幼儿园要密切协作,向在园大班适龄幼儿家长发放宣传资料,告知家长提前准备户口簿、房产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确保招生政策、程序人人知晓。

第二阶段:网上申请(模拟填报:6月12日—6月20日;正式填报:7月23日—7月30日)。由监护人登录“秦务员”或“陕西政务服务网”实行线上办理(具体流程见附件1),填写适龄儿童入学相关信息,填报信息要真实、完整、准确,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认,适龄幼儿信息一经审核,一律不得修改,如因填报不认真或不重视,造成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无法注册、无法录取等,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每名适龄儿童限报对应学区范围内1所学校,多报或未报按自动弃权处理,按照《甘泉县2025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统筹安排入学。各学校要设立线下报名服务站,为线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三阶段:信息审核(7月30日—8月12日)。通过公安、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进行大数据核验审核。网上无法核验的,由县教体局与招生学校安排专人到乡镇(街道办)、社区、村组、房产部门等进行核对。适龄儿童户籍原则上为2024年8月31日(含31日)以前落户在学区内。经审核后,按录取批次进行录取。如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填报信息、提供证件与实际不符,审核人有权取消其在该校入学资格,由适龄儿童监护人负责。县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第四阶段:录取(8月13 日- 8 月 20 日)。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原则,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非居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房产依据。招生学校学位已满情况下,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就读。

1.户籍房产类:

第一批次:房户一致

范围: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或单方监护人)具有所报学校学区内的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法定监护人房产在所报学区内。

需准备材料: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房产证、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原件。

第二批次:房户不一致

范围: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甘泉户籍,具有本学区户籍或房产之一,且已入住者。

需准备材料: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购房合同原件、所有房屋交款单、大修资金交费单以及近一年来的住房物业、水、电等相关缴费单等。

第三批次:其他

登记范围:适龄儿童监护人为甘泉户籍但不在所报学校范围内,法定监护人在所报学校学区内居住、就业经营者。

需准备材料:法定监护人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工作证明、居住证明。

2.随迁子女类:

跨省随迁(户籍为陕西省外户口)、跨市随迁(户籍为陕西省内延安市外户口)、跨县随迁(户籍为陕西省延安市内户口、甘泉县外户口)。

第一批次:

范围: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或单方监护人)有居住证、具有所报学校学区内的房产证,缴纳社保。

需准备材料:法定监护人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等。

第二批次:

范围: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或单方监护人)有居住证、具有所报学校学区内的购房合同,且已入住者。

需准备材料:法定监护人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等。

第三批次:

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或单方监护人)有居住证、在所报学校学区内就业经营。

所需材料:法定监护人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工作证明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体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健任组长,郭大飞、杨锐新任副组长,业务股干部及义务教育招生学校校长为成员的甘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招生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机构,根据县教体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全面抓好本辖区、本学校的招生报名工作,确保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夯实工作责任。县教体局是入学工作的管理主体,各中小学校长是本学校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入学工作负总责;各公民办幼儿园要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入学宣传等工作;县教体局包校领导和干部负责督促、指导学校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相关政策及文件、会议精神,协助学校做好公安、房管、乡镇(街道办)等部门的协调及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及时处理好相关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

(三)严明工作纪律。一是严禁超计划组织招生。学校严格按核定的计划和班额招生,不得出现“大班额”现象;二是严禁违规接收学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三是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就学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手续;四是严禁招收不满6周岁儿童入学,不得为不满6周岁儿童办理入学手续。

(四)强化督查检查。成立由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和县教体局党委负责的招生工作督查组,对全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不按规定组织招生入学的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将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设立公开监督举报受理电话和工作人员

甘泉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设立公开监督举报受理电话。

受理电话:0911-4223051

受理工作人员:白李栓

附件:1.甘泉县2025年网上报名流程。doc

2.甘泉县2025年中小学学区范围划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