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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委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9-04 16:22
类别:A类
甘泉县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张延平
甘农函〔2025〕46号

马利、唐改琴、武红卫、刘旺生、王宝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入户巷道建设投入的建议》(第1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明确管护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乡镇(街道)为管护责任主体,村组负责日常巡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路面检查,及时发现并上报新出现的破损问题,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隐患。

2.将巷道维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村组通过“居民自筹+社会捐赠”等方式补充资金,确保维护工作有稳定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各级财政衔接资金共计投入10717万元用于我县农村道路及巷道硬化,现63个行政村已全覆盖。个别自然村巷道未硬化,我局起草《甘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巷道硬化补助办法(试行)》,已报甘泉县人民政府待审批,2025年使用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45万元用于甘泉县道镇甄家湾村苗山小组道路硬化工程,对苗山小组巷道进行砖侧铺硬化,道路长1340米,宽3米。剩余村组逐步安排。

甘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4日

(联系人:安小东 联系电话:15909119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