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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委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9-08 16:18
类别:A类
​甘泉县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张延平
甘农函〔2025〕47号

刘海平、张亚军、许斌、魏志祥、武红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实施水毁农田恢复项目的建议》(第5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8月9日水毁农田,于2025年4月23日开工恢复,恢复面积454亩,恢复资金344万元,5月15日完工,7月2日县行政审批局验收,现正在审计。但被7月25日洪水再次冲毁。后期我们再积极争取资金,资金到位后立即实施。

甘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白喜宁,4222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