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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7-24 09:56
类别:B类
甘泉县自然资源局
签发人:高波
甘自然资函〔2023〕98号

李继福、李文新、赵明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铁路施工占地、渣土倾倒治理工作的建议》(第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工程是国家高速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陕西“米”字型高铁网主骨架的重要组成。西延高铁我县境内共计建设里程37.4公里,永久性用地1070.2亩,共三个标段分别是10标中铁八局、11标中铁六局、12标中铁隧道局。该项目于2019年10月30日经立项批复,于2021年8月5日取得先行用地手续。12标中铁隧道局于2020年8月13日办理了相关临时用地手续,2021年4月8日土地复垦方案通过省厅审核,并通过三方监管协议的方式足额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11标中铁六局于2022年8月15日办理了相关临时用地手续,2022年6月2日土地复垦方案通过省厅审核,并通过三方监管协议的方式足额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10标中铁八局于2023年4月10日办理了相关临时用地手续,2022年6月21日将土地复垦方案通过省厅审核,并通过三方监管协议的方式足额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待该项目完工后,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及时进行复垦。

关于“在施工过程中,运输原料和渣土的车辆严重超载,导致道路、桥梁不堪重负,损坏严重,形成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依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政函〔2020〕55号)文件中关于“工程建设占用、使用有关道路由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合法装载的施工车辆在普通干线公路行驶时,和其他社会车辆一样享有通行权;当需要借用现有农村公路,由施工单位与产权单位或村集体签订使用协议,对损坏的道路由建设施工单位负责按原标准修复或给予补偿”的规定,由施工单位修复或补偿。

关于铁路施工乱占地块,乱倒渣土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未经批准的临时占地及渣土倾倒问题进行及时制止,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恢复,切实做到发现及时、制止有力、处罚从严、整改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非常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注,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国土资源工作,同时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甘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8日

(联系人:李伟   电话:0911-4228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