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长制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河长履职
县级河长累计巡河14次,乡级河长累计巡河284次,村级河长巡河1890次。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行河湖治理管护职责,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协调处理涉河涉水涉污相关问题。
(二)河湖“清四乱”
结合“清四乱”“三清一净”专项整治活动和河湖“小菜园”清理整治行动,县河长办联合相关单位对河道碍洪、水侵占水库等重要区域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县河长办联合公安、美水街道办等单位清理小菜园20余亩,城区劳山河段治理河道清淤8吨,劳山河段、曲里大桥至县屯过水桥平整地块种植苜蓿71亩。
(三)碍洪问题排查整治县
县河长办联合相关单位对全县河道碍洪进行了全面排查,我们重点关注了河道淤积、河网交通受阻、建筑物阻碍等问题,切实保障了防洪工作的全面性。
(四)涉河建设项目及监管
对全县河道进行排查,经排查,我县目前未发现违规涉河项目。
(五)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
已完成规模以下13条河流的划界工作,追加的2条河流已全部完成。
(六)“一河一策”实施情况
聘请第三方对2024年---2026年“一河一策”进行编制。
(七)示范河湖创建
针对示范河湖创建任务,县河长办积极联系第三方公司开展业务,对该流域范围内的污染源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杜绝乱倒乱排,进行宣传教育,并督促保洁员坚持做好监督、保洁工作;对该流域范围内的重点养殖企业、养殖户进行规范养殖,严禁养殖畜禽的粪便及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
(八)水行政执法
一是重点对河湖岸线利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采砂管理、河道清障、入河排污口管理、水利工程等法律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加强执法检查和现场排查。二是严格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加强巡查检查痕迹管理,建立执法台账,对于违法违规项目(活动),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执法必严。三是强化整改落实力度。对违法项目整改情况要加强跟踪检查,对未达到整改要求、拒不接受整改要求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或者查处督办不力的,报请各级河长,挂牌督办,协调解决整改落实。四是完善河湖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河湖违法犯罪行为。要以推行河长制为契机,建立严格的多部门、常态化河湖管理保护联合执法体系和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内部配合、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动、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五是加强宣传引导,树立先进典型。以县、乡、村为重点,加大河湖管理保护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鼓励基层改革探索,激发创新活力,把河湖管理保护问题解决在基层、经验总结推广在基层。
(九)宣传培训及信息化建设
县河长办4月16至4月18日对全县6个乡镇的镇村两级河长及护河员进行业务专题培训,坚持把提升护水治水成效作为河长制工作的根本目的,通过“河长通”APP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全力构建层层落实、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
(十)河湖健康评价工作
2023年我县3条河流健康评价于12月底全部完成,通过市上审查。2024年我县需完成5条河流。现在查找前期资料,立即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并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县河长办对标对表,全域覆盖,组织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内违规种植小菜园、非法采砂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经排查,我县未发现违规采砂及堆放砂石的违规行为。
三、河湖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
我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分为府村川河沟口段防洪工程和府村川河府村段堤防工程。治理河道总长10.4公里,共计投资4269.67万元,2022年6月30日完成招标,于2023年5月底两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全部完成。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河长履职。通过发布总河长令、严格落实定期巡河制度、召开河湖长制相关工作会议、实行履职考核等有效形式,督促、配合、协助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加强河湖保护,推动河湖治理,着力解决河湖突出问题。
(二)强化常态整治。筑牢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屏障,严防新出现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问题,确保河湖空间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利用;持续开展河道“清四乱”“三清一净”及违规种植“小菜园”排查整治工作,将中小河流、乡村河道列为排查整治重点;加大“四乱”问题自查自纠力度,全面减少上级明察暗访交办问题数量。
(三)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劳山河幸福河湖创建,通过树立河道治理特色亮点,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实现全县河道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四)强化项目建设。依托“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申报,严格落实“一河一策”,积极争取中省市水环境治理项目,全力做好水质提升、河道管护。
甘泉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