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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2024年1月份河长制暨水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一、河长制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河长履职

县级河长累计巡河13次,乡级河长累计巡河165次,村级河长巡河1325次。各级河长认真履行河湖治理管护职责,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协调处理涉河涉水涉污相关问题。

(二)河湖“清四乱”

开展冬季河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游、左右岸,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排查,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不分阶段实时整治,清理河道垃圾15吨,恢复河长110公里。

(三)碍洪问题排查整治

按照延安市河长办《关于抓紧对2023年第二次暗访发现河湖“四乱”问题进行核实整改的通知》(延市河长办函〔2023〕16号)要求,县河长办迅速组织人员深入问题现场,按照“三查三明确”要求,立即落实整改责任人,将暗访发现的6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四)涉河建设项目及监管

经排查,我县未发现违规涉河项目

(五)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

已完成规模以下13条河流的划界工作,追加的2条河流已全部完成。

(六)“一河一策”实施情况

2018年8月10日完成编制

(七)示范河湖创建

针对示范河湖创建任务,县河长办积极联系第三方公司开展业务,对该流域范围内的污染源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杜绝乱倒乱排,进行宣传教育,并督促保洁员坚持做好监督、保洁工作;对该流域范围内的重点养殖企业、养殖户进行规范养殖,严禁养殖畜禽的粪便及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

(八)水行政执法

一是重点对河湖岸线利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采砂管理、河道清障、入河排污口管理、水利工程等法律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加强执法检查和现场排查。二是严格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加强巡查检查痕迹管理,建立执法台账,对于违法违规项目(活动),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执法必严。三是强化整改落实力度。对违法项目整改情况要加强跟踪检查,对未达到整改要求、拒不接受整改要求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或者查处督办不力的,报请各级河长挂牌督办,协调解决整改落实问题。四是完善河湖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河湖违法犯罪行为。要以推行河长制为契机,建立严格的多部门、常态化河湖管理保护联合执法体系和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内部配合、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动、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五是加强宣传引导,树立先进典型。以县、乡、村为重点,加大河湖管理保护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鼓励基层改革探索,激发创新活力,把河湖管理保护问题解决在基层、经验总结推广在基层。

(九)宣传培训及信息化建设

县河长办发表简报2篇,主要宣传我县河长制取得的实效;张贴宣传标语4幅,提高沿河居住居民环保意识。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县河长办对标对表,全域覆盖,组织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内违规采砂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经排查,我县未发现违规采砂及堆放砂石的违规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河长履职。通过发布总河长令、严格落实定期巡河制度、召开河湖长制相关工作会议、实行履职考核等有效形式,督促、配合、协助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加强河湖保护,推动河湖治理,着力解决河湖突出问题。

(二)强化常态整治。筑牢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屏障,严防新出现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问题,确保河湖空间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利用;扩大河道“四乱”排查整治范围,将中小河流、乡村河道列为排查整治重点;加大“四乱”问题自查自纠力度,全面减少上级明察暗访交办问题数量。

(三)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劳山河幸福河湖创建,通过树立河道治理特色亮点,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实现全县河道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四)强化项目建设。依托“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申报,严格落实“一河一策”,积极争取中省市水环境治理项目,全力做好水质提升、河道管护。

甘泉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