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美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15日根据《陕西省住建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8〕326号)印发了《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租房分配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19号),明确租赁补贴提标扩面,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租赁补贴范围。
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对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范围理解不一致,制约了租赁补贴工作的开展,经与市保障中心充分沟通后,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租房分配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19号)(五)租赁补贴提标扩面内容调整为: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参加工作两年以内医务人员、青年教师、青年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农民工)纳入租赁补贴范围。住房保障家庭租住中小户型住房,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
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