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甘泉县发展改革科技局甘泉县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甘泉县发展改革科技局、甘泉县统计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共甘泉县委、甘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泉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字〔2024〕2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发展改革科技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商务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数据局牌子。县统计局与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合署办公。
第三条原县教科体局承担的科技教育管理有关职责划入县发展改革科技局。
第四条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县统计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县统计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科技、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科技、统计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第六条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县统计局内设机构不设置。
第七条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县统计局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5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县统计局局长(正科级)。
第八条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县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九条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本规定自2024年7月18日起施行。
二、联系电话:0911-4222944
三、联系地址:甘泉县人民政府南楼四楼406室
四、办公室时间安排:
4月1日-6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7月1日-8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9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10月1日-3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